我是农民工,2011年与个体李率如口头达成协议,为其打工。2012工城完成后,李只支付了一部分工资,余剩余3万元只给我们工友写一张结算条(不是欠条) 多次讨要,李拒不支付。
2024-12-14 02:01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李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建议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李协商解决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进行;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李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在起诉前,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李转移、隐藏其资产以逃避债务; 起诉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你与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你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而李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 同时,在处理此事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