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用么方法去执行对方未到期保全的工程款,宁夏一个民用企业保全了对方350万元工程款,工程款是今天十月底付清,法院三月份结案了应付我300万元钱,
13天前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未能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提起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财产情况,并将案件信息告知相关机关。 申请司法拍卖。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进行拍卖或者变卖。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 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提起诉讼。如果上述两种措施均无法达到目的,债权人还可以选择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担保。为了确保债务得到偿还,债权人可以与被执行人协商,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据担保协议的要求对其进行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债权人应当及时了解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