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姥姥和姥爷后结合的家庭,但是登记二十多年了,我姥爷去世了,有个儿子,妈妈是姥姥嫁给姥爷之前的孩子,我姥姥一直由我家赡养,地我家中,舅舅没拿过钱养姥姥,姥姥去世后舅舅回来要地,说都要,和法吗?
16天前尊敬的用户,您的问题涉及复杂的家庭继承和土地使用权争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享有法定继承权,并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配偶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在您姥姥去世后,她的一半遗产应该属于她的儿子。 关于地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农村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如果您的舅舅主张地权,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购买权等。同时,也需要考虑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条款和规定存在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