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央企市场化用工,己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为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现企业要求我们自己主动签定一份自愿与企业解出合同的文件将我们转与第三方劳务公司。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03-15 13: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您与企业的约定是有效的,并且您可以随时解除您的劳动合同。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九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您确实需要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协议,那么建议您首先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例如,您应该确保在新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避免任何可能导致纠纷的条款。 最后,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