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打我家小孩导致小孩脸上有明显可见伤疤,我气不过打了对方导致经鉴定是轻伤,对方提起诉讼 检察院建议先私了,医药费住院费花了近万,出院后到派出所检察院公正下赔偿五万有谅解书,事后他们私底下还要三万说不给就要告这算不算勒索,我怕这次给了以后就没完了。
14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谅解协议,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构成勒索。谅解协议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并同意在一定条件下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或要求更多的补偿。 然而,在本案中,您提到的对方提起诉讼,并且检察院建议进行私了,而您也同意了这个建议,包括支付医疗费用、住院费等,并且签署了谅解协议。这种情况表明,您可能已经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可能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您已经完全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但实际上,您仍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这些条件。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如果对方坚持要高额赔偿,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者委托律师代表您参与谈判,以争取得到更公平合理的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都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冲动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