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件事。未嫁前婆婆和丈夫出资购买的宅基地、地基写的婆婆的名字,结婚后我和丈夫还有婆家一起造的房子,一起装修,老公还有一弟弟,没出资造房。现在因关系不和准备离婚,请问房子能算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平分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婚后共同建造且装修由您和丈夫以及公公(即婆婆)一起完成,并且没有明确表明该房屋为某一方所有,那么这些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平均分配。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法律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