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已经60岁了,在政府部门做了30年会计,无合同,无保险,社保是我自己交的,今年单位解散了财会部门,给了我10万元作为赔偿,当时还写了一个不再与单位有任何关系的字据,我按了手印。现在有150多名曾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几年的人也想要赔偿,去政府上访,我们单位的领导让我们退款(出纳的情况跟我一样),说我们已经交了社保是欺骗他们,但我们写的那份字据中已经告诉单位我们自己交了社保,单位领导就说要撕我们写的这个东西,这个依据就一份保存在单位档案室,同时我们已经交了所有的账目,帐号也销了,单位说如果我们不把钱退了,就请第三方查帐,我们同意第三方查帐,有怕单位做假帐,诬陷我们,律师,我老太太该如何做?
2024-10-05 16:3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复杂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首先,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或律师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分析,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并确保您知道所有可能的后果和风险。 其次,如果您对单位的行为感到不满,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机构有权介入调查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情况严重,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考虑将单位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您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及时寻求专业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