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3月跟现用人单位A签订五年工作协议,其中有部分工资年底给,而2018年1月,公司兼并重组在C公司上班,C公司中,A占40%.另一家公司B占60%.我同原公司A签的协议在C公司是否有效,如果保险,是否重新跟C公司签。
2025-04-19 08:49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且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因此,你与原单位A之间的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生效。然而,在你的案件中,由于你同时加入了两家公司,这可能会导致你的劳动合同无效或效力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仔细评估你的权益和责任,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