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姓施,今年38岁,再婚,现老公没结过婚,所以特别想要个小孩,在今年七月份终于怀孕,本月也就是九月四号早上11.半出现流血,赶紧向所在班上申请请假去医院,管理员科长却以经理跟协理都在休息没人签放行条为由,让我一直上班到下午一点才放我出厂,去医院检查完医生说小孩有可能保不住了,叫我先观察一天,到第二天早上去医院,医生检查完就说已经流掉了,然后就做了不全流产清宫,我想起诉我们的科长,因为他全然不顾我是高龄孕妇,派工严厉,拖延员工申请下班,使我好不容易怀上的小孩流产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起诉他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在劳动争议中,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因工作安排不当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在民事诉讼中,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您的损失。 关于是否可以起诉,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法律规定来确定。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