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诽谤对方对方动手打人这种案件该如何处理

2019-11-09 23:4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两个行为是应该分开处理的,诽谤行为是违法的,打人行为也是违法的,针对于诽谤行为是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礼道歉的,那么殴打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019-11-09 23:44:5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846今日律师解答 52741

相关推荐
请问一下,目前在推广一款叫(万马游戏)的这款游戏合法吗? 1回答
去年1月23号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乙方不住了提前两个月告知房东甲方8月13号正式提出不住了还剩几个月房租 谢谢 1回答
签认罪认罚后多久开庭 1回答
借款9000还款12期13000合法吗 1回答
法院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未做处罚当时人应如何申请 1回答
起诉离婚房我有份就是不能分怎么办 1回答
我通过中介卖了一套让法院查封的房子,请问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1回答
请问,合同中,收定方不履行债权时,违约金双倍赔尝中,包括之前所交定金的本金在内吗? 比如交定金5000元,收定方违约,应赔付多少? 1回答
孩子抚养权给我去不孩子给他,对我有没有好处 1回答
车辆在质保范围内坏了 厂家拒绝质保 1回答
农村田园爱一把树叶罚款1万元拘留15一个月合法吗 1回答
户口本上名字可以改吗 1回答
你好 女朋友6号被强奸 带套 现在套找不到了 ,昨天把强奸的那个男人找到了 他不承认是强奸 但是说可以赔偿补偿之类的 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告他强奸 1回答
老板可以随意加长员工上班时间吗 1回答
我是从贵州来江苏打工,通过苏州劳务公司招聘信息网招过来的,后来劳务公司又给我们按排到了盐城市东台市沿海经济开发区,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上班一个多月了,我们来到这个厂区上班时候第一个月工资油劳务公司发,现在苏州劳务公司不管我们了拒绝与我们联系,我们从苏州劳务公司一起来盐城市东台市沿海地区上班有十几个人,我们多次打电话找他们要工钱没有得到结果,苏州劳务公司的职员通过微信多次,辱骂和威胁我们!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