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只有房款条,无任何凭证。老公公把房款条给了儿媳,儿子儿媳现在离婚了,房子现属于儿媳。儿媳整天无所事事,打牌玩乐,花钱流水,四处欠债。 现欠甲,乙双方各二十万,儿媳拿房子抵债,把房款条分别给了甲乙双方,但是给甲方了真的房款条,还签下了房租买卖合同和承诺书。乙方拿了一张房款条的复印件,乙方不服气,强行入住房子,双方争执不下,报警了,警方调解,让乙方搬出房子。乙方起诉儿媳诈骗,儿媳在拘留所拘留了一个月,出来后不见人影。 现甲方欲把房子卖掉,我想买,我害怕以后还有纠纷,甲方说可以让他目前住的房子和开的饭店做担保,若以后出问题,我们可以去甲方目前住的房子里住,请问这样担保,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11 19:52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房地产评估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房款条是真实的,并且已经由甲方签字确认,那么您可以作为合法权利人购买该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存在其他瑕疵(如未办理产权登记等),则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由于涉及的金额较大,您可能会面临较高的风险。因此,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相关文件,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确保其符合您的需求和预期。 关于对方的行为,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维权。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证据链、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 对方可能因债务纠纷而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这将增加您购房的风险。因此,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告知对方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提供充分的担保。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房产律师或房地产评估师,以便获得更为专业的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