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男女双方在谈恋爱期间,男方送了房子给与女朋友,分手后还能索要回来吗?买房子是男方直接转账到女方的银行卡上来的,女方自己去买的。 房子是女方的名字。男方唯一的只有银行转账证明!
2024-11-07 00:51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提供以下解答。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属于无偿行为,因此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保留权利或以其他方式明确放弃赠与权,则该赠与行为将对受赠方产生效力。 其次,如果您和您的女友已经分手,并且在分手时明确表示不再要求返还赠与的房产,那么除非有证据表明赠与行为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情形,否则您无法再要求返还赠与的房产。 再次,从您的描述来看,赠与行为是通过转账形式完成的,因此这种行为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即使后来发生分手的情况,也不能影响赠与行为的有效性。 最后,虽然您提供了转账记录,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一方获得利益而无合法依据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证明赠与行为存在不当之处,以便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综上所述,建议您考虑是否继续主张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