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表弟因为贩毒被判15年,已经服刑了两年多了,昨天接到表弟打来的电话声称他的教官告诉他现在政策有变需要缴纳五万元现金才能减刑,并且他的教官写了一张纸条给他,内容如下图:大概意思就是先到指定银行交钱,然后去法院开收据,收据名称叫罚没收入专用收据,请问这是不是变相的喊叫罚金呢,另外有贫困证明可以不交吗。
2025-06-01 03:13根据您的描述,您表弟可能面临的是通过缴纳罚款或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减刑的机会。然而,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质疑为变相的收取罚金,因为它涉及到直接向罪犯个人征收金钱,而不是将款项用于执行判决中的相关费用。此外,即使有贫困证明,也不一定能够免除所有的罚金和保证金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帮助您的表弟。同时,确保您的表弟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任何交易。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关于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