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朋友期间,男方给房子首付(一半现金,一半转账,转账凭条改成我的名字),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交房一年多,月供他还,分手了,房子怎么分,谢谢
2024-10-26 11:2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为一方的姓名,且该房产已交付使用并由贷款人按约定偿还贷款,则可以推定该房产属于共同共有。因此,在分手后,除非能够证明该房产是赠与或有其他合法理由,否则该房产通常应当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您提供的更多细节和证据来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沟通不当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