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分手了,男方不给出生证明,女方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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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由公安机关出具其死亡证明,注销户口。因此,如果对方不同意将孩子落户到你名下,你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你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公证等方式,让孩子的出生证明与你有关系。不过,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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