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经被判处拘役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能做业主委员会委员吗?谢谢!
21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故意销毁财务、凭证、账簿、或者其他资料,情节严重的; (二)编造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 您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即您已经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被判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但可以担任其他公职。 因此,由于您的前科已被记录在案,您可能无法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建议您在考虑参与任何公共事务之前,仔细评估自己的行为后果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