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奶奶膝下有七子女,两女,五男,由于在我奶奶生病去世没人管,奶奶婆家人把事给了我爸爸管。当时八几年分土地时我的那小姑参与了分土地,按人头分,她也分得了,由于她出嫁,她的那份土地由我奶奶种,在我奶奶死后没人管了,最后由多人觉定写了份协议,由我爸爸埋葬我奶奶,然后我那小姑的那土地归我爸所有,参与纠纷的人写下协议,并按了手印,小姑没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当时虽然她分的了土地,但她没土地证,她出嫁以后马上把她自己户口签到了夫家,在她出嫁十三年以后,国家给予了土地证,那时小姑在家没了户口,土地也没她的份,土地全部归于我爸爸,国家并给予了我爸爸土地证,由于我们那土地被人承包,给钱,现在我那小姑回来争土地。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打官司如何,。由于不懂法,望给予意见,以此为谢!
2024-06-30 11:0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和分配问题。首先,土地使用权的继承通常遵循法定继承的顺序,但实际分配可能受到地方习俗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协议影响。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存在一份协议,明确了您爸爸负责您奶奶的后事,并因此获得了您小姑的土地使用权,那么这份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但关键点在于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有相关方是否知情同意,以及协议的执行情况。 您小姑虽然户口迁出,但如果没有放弃土地使用权,且在法律上没有丧失继承权,她可能仍有权对土地提出权利要求。此外,如果国家后来给予了您爸爸土地证,这通常意味着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但是否覆盖了您小姑的份额,需要具体分析。 在打官司前,建议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协议文本、土地证、家庭成员的证言等。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评估胜诉可能性。如果决定诉讼,需要准备充分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 最后,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果可能,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避免家庭矛盾升级,也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