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早上好!我情人用欺骗的手段,将我作为他老婆生儿子的填房,后来我知道了,非常生气,就向他讨说法,情人约我见面谈讨说法之事宜,在见面前,我与情人说好,只谈事,不谈其它,更不准发生性关系!于是我上了情人车,我问他到哪儿谈,情人说:随便!就这样情人把车开到一片小山林,停车后情人不顾我的反对,从驾驶室窜到我身边,在违背我意愿的前提下,在我强烈反对的情况下,我高喊:我不同意!放开我!再不放开我,我就抓你了!可情人不听我的喊叫,强行将我按倒,摁倒在车后排的沙发上,死死压住我,使我失去了活动的自由,不能动弹,并强行脱光了我的裤子和发生了性关系。证据只有录音和内裤。情人强行将我按倒和摁倒算暴力强奸吗?
23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暴力强奸。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并尊重其意愿。 其次,虽然您的情人可能有欺诈行为,但这种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违法。因此,您不应该以这种方式处理此事。相反,您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确保对方遵守法律。 最后,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帮助您制定有效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