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入一家新公司做出纳,骗子用qq已老板的名义让我汇了二十多万的货款,我当时没有和老板确认,已经经报案钱现在追不回来了,请问这笔款要我全额赔偿吗
2025-05-10 03:4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属于“欺诈”性质,即对方以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诱导您签订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合同款项,并且可能还会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在本案中,由于您并没有与老板确认该笔交易的真实性,因此无法判断其是否构成欺诈。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警方介入调查。同时,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该吸取教训,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