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加盟济南一家零食店,交了一万三千元做的东营区代理,其中一万元是代理费,两千是保证金(交三千八是做加盟商,我交的一万做的代理,加盟商提货要比代理商一斤贵四五毛)合同上说代理费不退,保证金三年后退还。 刚开始两三次他们确实是按代理商给我发的货,后来却是按加盟商给我发的货,中间有四百多差价,我现在店关门了,不打算做了。我想问问可不可以以他们不按合同发货为由让他们退代理费和保证金?
2024-10-08 00:5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零食销售的代理协议,并且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作为代理费和保证金。 在代理期间,如果代理方发现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问题,有权要求终止代理关系并要求退款或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出退款请求。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提供的是两种不同的服务模式(代理商和加盟商),导致价格差异较大,这可能涉及到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规定,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争议时,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证明。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