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年龄领结婚证,有孩子了算事实婚姻吗
14天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尚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生育子女,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在事实上构成婚姻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6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在没有正式结婚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已经生育子女,并且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之一,则可以视为事实婚姻。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前往当地司法机关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