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用的别人的身份证从业二十多年,到现在公司要倒闭了,每个员工都享有补贴金,请问我这个朋友能领到这笔补贴金吗?
2025-09-11 23: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如果你的朋友使用他人身份证从事工作并获得补贴金,那么该补贴金应当属于其个人所有,并且不得由单位或其他第三方代为领取。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该朋友使用他人身份证从事工作,可能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因此他是否能够领取补贴金,需要具体分析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你与你的朋友详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