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多,从婚前开始,男方一直要求女方帮忙借款来开厂,开店,做生意,导致女方个人名下欠款达上百万,原先女方这些贷款由男方开办的厂经营所得支付,但男方赌博输了借高利贷导致现在男方无力支付还贷,这种情况,女方如果和男方离婚,女方这部分欠款能否让男方还清?备注:女方有稳定工作,借款根本没有任何一分钱用在共同生活费用中,孩子的生活费全部由女方承担的!
2025-05-12 11: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两个主要问题。 婚姻期间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取决于借贷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婚前,以及债务金额、用途等具体事实。 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何分配或处理该部分债务。 关于第一个问题,一般来说,在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具体的判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的金额; -借款的具体用途; -债务人的收入水平; -债务人是否有偿还能力; -债务人的赌博行为。 如果您能提供更多的细节,我可以更准确地帮助您解答这个问题。 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这意味着,双方有权对债务进行协商,并决定如何分担或偿还。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方是否有过错(如赌博); -双方的经济状况; -债务的大小和期限; -谁更有利于债务的偿还。 请记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案而异。我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