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与开发商达成门面房租赁意向,以每年18万租赁380平米门市,之后签订了租赁意向书,我交了1万的定金,因为这个门市是上下共三层,面积比较大,开发商租给我的是一部分,他们按照约定的面积把门市进行了分隔,铺设了地暖,安装楼梯,现在我不想租了,开发商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要起诉我,我认为铺设地暖和安装楼梯是他们做的基础装修,跟我没有关系,他租给其他的商户也要进行相应的工作,请问我应该赔偿他们的损失么,我们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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