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在万力城定购两套商品房,并巳交定金十万元,怕地产商到期交不了房我也迟迟没有交款,地产商口头说的交房日期早过,至今还没交房,地产商多次崔款并让我写下交款日期,若到期不交款,就没收购房合同并不退,还定金,在双方都违约的情形下,我该如何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6-30 12:11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您与地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存在违约问题。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和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而地产商未能按时交房,那么地产商已经违约。 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您可以要求地产商继续履行交房义务。 2.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地产商的违约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要求赔偿。 3. 解除合同:如果地产商的违约行为严重,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及可能的其他赔偿。 关于您所提到的“若到期不交款,就没收购房合同并不退定金”的条款,如果该条款是地产商单方面提出的,且在您交定金时并未明确告知或得到您的同意,那么该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有此条款,如果地产商先违约,您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 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文本、支付定金的凭证、地产商的催款通知等。 - 协商解决:尝试与地产商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民事诉讼。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