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1.8日我在农贸市场骑电瓶车买菜,正常行驶,而且离摊子有2-3米远,突然一个小娃娃(3岁 在读幼儿园)跑出来撞到了,去医院检查骨折不需要住院不需要动手术休养两个月就好了,当时没有报警,检查骨折后去交警队备了案,我想知道我的责任占百分之多少,需要赔偿些什么费用 我的车速不快,主要是那个小孩突然跑到菜市路上来了,还有个问题就是我的左膝盖本来半月板撕裂,不能长时间走路站立,就是因为他们家小孩的事,我去给他们交费,找医生,导致我的膝盖复发了,这跟他们有直接的关系吗
1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买蔬菜时遇到了意外事故,受伤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您的责任比例可能较低。 关于医疗费用方面,由于您已经为该事件进行了备案,并且医院出具了相关证明,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至于您提到的膝盖复发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您处理此事的方式不当所导致的。建议您与对方沟通,了解他们的态度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合理的赔偿。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意见,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事实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