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与当事人2014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但事实是借贷的形式借了五万元,但是协议写的是房屋买卖协议,当时我有房子,后来我因一些事情进了监狱,服刑了3.6年,家里因为我的事儿把房子卖掉了找人办事儿,后来我回来了,这个人现在让我给他签一份八万的欠条说是加上当年的利息,要不然就起诉我诈骗,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1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您曾经以房屋买卖协议的形式借款给对方,并且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表示为借贷关系。 后来您因故入狱,期间债务可能被转移至债权人手中。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行为并不违法,但可能会对您的声誉和未来造成不利影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直接与债权人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解释为什么您无法立即支付全部款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尝试重新安排还款计划或分期付款。 债权人要求出具八万的欠条。如果您认为这是非法的行为,您可以拒绝签署任何不平等条件的文件。如果对方坚持要您签署,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债权人坚持要您承担法律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通常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之前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要求偿还借款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利益做出判断。在涉及法律问题时,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