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把部门从北京换到郑州,合同上地址是图片上写的,我们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都是北京的,要求我们在三月底要么就去郑州,要么就离职,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有赔偿么?如果去仲裁的话对我们的离职证明有什么影响么?
2024-09-04 08:1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告知劳动者新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应该事先通知并告知您新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 至于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对离职证明的影响,这取决于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变更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时未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您有关于具体案件的疑问,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