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6年买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本来应该今年五月收房,结果到了今年十二月底才交房,(现在就是怀疑犹豫当时房屋审核不合格在找人解决,所以延迟了交房时间的)收房进去一看我们的客厅和卧室的窗户均比别人少了一半(个别原因,一共仅三户有此问题,我家最严重,其中一户还是开发商自留的)且购房前没有任何人跟我们说明此情况,现在的整体构造影响彩光,窗户跟下面底商连为一体,露出的台子直接跟房子内部对接,会出现积水,积灰,积雪等等问题(4层)关于房子问题我们有对比视频和图片.从收房到现在一直在跟开发商沟通,但都无果,只能选择忍受或按购买价退款。当时购房时完全不知情,与正常房子相比无任何优惠,想咨询下如果按欺诈
2025-04-25 02:4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您没有收到相应的凭证,则可以认为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未告知窗户缺陷。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房屋交付,并且在交付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瑕疵,这违反了合同中的义务。 质量问题。窗户缺陷可能导致房屋结构不稳定,从而影响居住安全,因此存在质量上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受损。由于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如装修费用增加等。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房照片、视频记录、合同复印件等; 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寻求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损害程度; 如调解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来决定。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