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服务员,刚搬的新宿舍,然后第二天晚上下班经理叫我们去歌唱助兴,我是一个不喝酒不抽烟的人,在KTV坐了一会儿没意思我就和领班另一个员工提前回宿舍了,骑的自行车,在回宿舍的路上,雨下的特别大,我们几个就从非自行车道过去的,结果我被摔骨折了,手术费用2万左右,老板给我们都没交社保,这个费用和责任是不是由我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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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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