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4万块钱购买别人在装饰公司项目经理的名义。当时签了一份协议如下:我承担他之前所在公司所做工地的维修赔付及欠公司工程款的问题,他本人承担他之前所在公司时欠下的人工工费和所欠的材料钱。双方当时都达成协议,也有公证人。并在协议上按了指纹。现在那个对方耍赖不承担他以前欠的工费,工人天天跑公司要钱,公司压着我处理这事。请问律师我能不能上法院起诉对方违约。
回答数:309
前经理的行为是属于公司的行为,跟个人无关,建议让工人起诉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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