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幼儿园里把左手摔骨折了,医疗费花了两万左右,在学校买了意外保险,保险理赔了13300多,现在学校只给小孩子营养还有误工费一共5000,请问我们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还有小孩子的精神损失费,我们可以要求学校赔偿我们所损失的费用吗?请求给位律师法律支援谢谢!
2025-05-03 05:10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关于孩子的医疗费和治疗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等,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属于人身伤害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如果孩子是因为在学校发生的事故导致受伤,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学校承担。 至于小孩子的精神损失费,这涉及到的是心理创伤的补偿问题,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学校的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失费作为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伤残等级鉴定、治疗情况、医院级别、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同时,由于涉及到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