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判给男方,男方死亡,女方有抚养孩子的必要吗
2025-03-28 08:09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故去世,则在法律上该方的子女应当由另一方继续承担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一方当事人因故去世的情况下,即使其子女已经判决归对方抚养,对方也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具体情况可能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死者生前的意愿、遗嘱等,以及当地法律规定和习惯做法。因此,在具体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