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消费者,2019年3月在婴幼儿游泳馆办了次卡1600元50次,不限时间。截止2019年8月末,用了11次,其中一次差点把孩子从洗澡台摔下来,我反应快才抓住了孩子,后来又有一次孩子翻进了水池,之后孩子开始害怕,想等孩子适应适应再去,后来2020年开始疫情爆发,不敢带孩子去。中间联系商家,商家说要在孩子三周岁时用完,可是当初并没有说明限制时间,并且以前游泳时看到过超过三周岁的孩子,所以对商家要求不满。由于所剩次数较多,联系商家提出按照非会员单次58元核算之后退余款的诉求,但是商家拒绝。随后拨打消费者热线维权失败,商家还是拒绝退款。没有合同,只有商家发来的次卡使用截图和协商退款时的电话录音。
2021-01-27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