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怀孕八周了,原岗位工作是一些打扫卫生的工作,拖楼梯,扫楼梯,共五个楼梯,还要打扫厕所四个还要用到洁厕灵和84消毒液,还有水桶,倒茶叶框,还要推地板,差地板差不多走下来一趟也得三四分钟的样子,现在单位已没有其他岗位为由,继续让我再原岗位工作,请问合法吗?我有权利拒绝吗?
2021-07-20 11:14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单位的行为 属于违法行为,可与单位协商或直接向劳动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