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人代表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使用,而且贷款资料都可以证明,现公司倒闭了,银行追偿个人,个人可以不负责任吗?
2024-10-06 21:26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借款,并且贷款的用途是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那么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即使借款人已经离职或公司破产,仍然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借款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借款,并没有恶意欺诈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信息,通常情况下也不应该免除其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承担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