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在融贷通赢网络投资,投资到期后公司法人安彦年说借款方没能归还。经过多次与安彦年协商追讨,其答应在2017年3月至5月分三个月共计还款10万元,已经打好借条。但安彦年只是在3月31号让财务给我支付了两万元,4月底安彦年推脱没要回款没有支付。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到5月底还还不上我应该怎么办?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谢谢律师!
2021-07-24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