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1986年10月出生。于2016年3月21日登记结婚,2017年1月14日产一女,现快1周岁。因夫妻感情不和,性格不适合,女方想协议离婚!想咨询律师如何走流程?如果男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男方如果和我争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如果打官司,孩子判给哪方的几率会大些?
2025-04-12 09:31您好!首先,恭喜您成为母亲! 关于您的婚姻问题,建议您与丈夫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想法和立场。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委托律师介入,以确保最终结果符合您的权益。 如果您决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法律师来帮助您。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制定策略,并在法庭上代表您提出诉求。 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照顾能力更强或者更适合抚养孩子。同时,您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避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心理伤害。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尊重彼此的意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