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超市的分公司上班,在鲜肉部门因为工作时砍排骨把左手大拇指骨头筋都砍断了,打了两根钢钉在大拇指上,在无锡第九人名医院住了十天院,今天刚出院,公司里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没有社保,只买了平安保险,这种情况可以鉴定伤残鉴定吗?鉴定伤残鉴定需要一些什么东西嘛?
2024-07-20 04:4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在受伤后立即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并要求公司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公或者存在其他争议,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至于鉴定伤残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个人身份证;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记录; 工伤认定书(如果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