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资给儿子开公司,约定如果亏了算我的,盈利属于我和儿子共同的,而且说好了,这钱不是借给儿子的,请问公司收益属于儿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儿子开公司的资金来源是您出的,因此从经济意义上讲,这笔投资应当被视为您的共同财产。然而,在法律上,这种安排通常不会构成“借款”,而是被归类为对儿子的投资,并且在儿子经营成功的情况下,这部分收入也将归属于他。 具体来说,由于该协议中明确表示这笔资金不属于借款,而是在双方同意下用于支持儿子的创业计划,所以它更接近于一种股权或股份形式的合作关系,而非传统的借贷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盈利可能部分归属于你们共同所有,但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讨论或有其他关于婚姻家庭法的问题,欢迎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