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速占地,1979年,公社说开谁开荒开的那土地便是是谁的 我外公从1979年开荒种地到2014年,2014年的时候在该土地上种植树木, 今年因为高速占地赔偿款的原因,才知道那片树土地在1981年的时候便不再属于我外公。并且在2009年那片土地填入了何家林权证 但是何家从来没有站出来说过那片土地是他家的,我外公在土地上种植,并且到2014年种树,并且种树,直到今年高速占地赔偿款的原因,何家才站出来说那地是他家的说那块地是他的。但是2009年的林权证上面标明的,他家的只有一亩,但是实际测量却有两亩多,如今我外公因反应问题在公社摔到了
2025-09-24 21:05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纠纷和产权争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在未取得集体组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权益受损。 关于您的外公是否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的说法,需要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确认。建议您与当地村委会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方法,以便及时解决纠纷。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合同、证明土地所有权的文件等。 最后,请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避免采取可能导致进一步矛盾升级的行为。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