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收集体林发展林参间作犯法吗
2025-02-21 16:36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也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新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综上所述,您提到的问题不涉及非法占地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范畴。如果您有其他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