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一家三口,户主死亡,妻子带着女儿改嫁,户口起到外地,请问村委会有权收回死亡户主的土地经营权吗?
18天前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所有。因此,在家庭成员去世的情况下,其配偶和子女均享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家庭成员去世后,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在该土地上,并且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进行土地流转,则村委无权收回其土地经营权。 然而,如果家庭成员去世后,其配偶和子女不再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土地被用于非农业用途(如建设房屋等),则村委有权收回其土地经营权。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合法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