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4号被车撞的,我骑的电瓶车,对方是摩托车,我车在前面,他是超我车的时候离我车的距离太近了,直接把我抵倒了,当时膝盖肿了流血,脖子扭了,到医院拍片子医生说软骨组织挫伤,骨头没什么问题,但是我是摔得,医生也不敢保证,让我卧床休息一个礼拜,一个礼拜之后去复查,但是我们今天去交警队解决,才知道对方根本没买强制保险,警察说把车扣留,让他拿一万一出来,他又说私了,结果因为赔偿问题我们没有谈拢,结果他还是把车骑走了,我们打电话让他回来协商他也不管了,该怎样怎样,我想问问我们这种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2024-10-01 02:4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我国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其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则应由车主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对方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无牌无证车辆,且无法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因此可以推断出对方可能存在一定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超速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并且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 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这将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伤程度、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建议您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以便更准确地评估赔偿金额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