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TA是在灵山县檀圩镇领取的结婚证,现在感情破裂,TA在中山市小榄镇将我告上法院,下个月将在小榄镇法庭开庭。请问这样适合法律程序吗?
2025-07-29 00:3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和对方当事人选择在中山市小榄镇的小榄镇法庭进行诉讼,那么您需要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向小榄镇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