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10月份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当时我付了两万元首付车老板给我找了一家借贷公司,我向公司贷了43890元。业务员说他给我做三年的贷款期,利息是0.0068元然后让我六个月后可以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在我要还款公司告诉我交46581元,我还了半年款现在剩余的钱比贷款时的都高两千多,我刻怎么办?
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遇到了以下情况。 贷款合同中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即所谓的“套路贷”。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要求您提前还款,但实际需要支付的金额远高于合同规定。 由于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存在问题,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a.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如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 b.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建议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请律师代理诉讼。 c.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应对。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