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宅基地与文化室相连,现在要修文化室,在原有的基础上向后扩三到四米,村书记说文化室后面全部都是国家的我无权干涉,请问合适吗,
回答数:582
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的文化设施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该文化设施不得侵占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如果村书记认为文化室后面的区域是公共区域,那么需要征得相关村民同意并经过合法程序。建议您和村干部进行协商,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障,并尊重他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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