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和另一个人结婚,当时扯结婚证时,这个人房子的拆迁款大概20几万,加上男方父母的30几万,因为他们是没分家的,是已经打到了男方账户和男方父母账户上,但土地钱是还没赔付的,政府同一修房,只要房子没修好,每年每个人都有四万多的过度费,我妈已经有三四年的过度费了,但是对方一直不给我妈,我妈的户口也在他那。修好之后,再由房主买房。现在对方要和我妈离婚,请问我妈能得到什么?
2025-01-01 17: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妈妈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如果该房屋尚未完成维修,按照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向房主追偿因未按期维修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过度费。 如果该房屋已完成了维修,并且房主将房产出售给您的母亲,那么您母亲有可能获得该房产的销售收益,以及在购房过程中支付的首付款等财产。 另外,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例如通过法院调解或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您的母亲可能会得到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赔偿。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事宜应咨询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