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有人证,能在自己户籍地起诉吗

2021-01-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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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01-22 21: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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