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律师你好,想替朋友咨询关于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朋友女方18岁与男方未婚生子,男方当时24岁,孩子现在两岁两个月,男方单亲家庭原因,家中无人带孩子,女方与父母矛盾不相往来,生活艰难,两人分别上班和夜班轮流带孩子,女方与男方生活不下去,各种矛盾,这都是次要,男方有时候孩子哭闹不耐烦还频繁打孩子,毫无责任心上进心,忍耐两年之久,因女方条件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忍痛割爱,想与男方分手,并付赡养费,又怕男方对孩子打骂虐待,女方现在无计可施,男方各种推脱拖延,三心二意,一时要写协议一时要孩子,一时不要,一时要上法院,一时威胁她离开了就等于默认放弃孩子,放弃抚养权,请律师朋友从法律角度给予正确的方向。
26天前尊敬的用户,感谢您对法律问题的关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主要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在本案中,由于女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双方均为成年人,应当以自愿协商为主导,通过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或变更抚养权归属。同时,考虑到孩子目前尚不满两周岁,建议尽量保持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避免孩子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